我愛運動 所以我來台灣

中國時報   論壇   910516 張孝銘 

    行政院於五月八日公布的「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中,有一項是「觀光客倍增計畫」,要求在六年內,來台旅客能增加到五百萬人,而且不包括大陸旅客。這種超難度的目標,並不是甄選觀光局長就能達成,需要多方面的配合。計畫中也提出現有套裝旅遊路線之整備、新興套裝旅遊路線及新景點之開發等構想,不過筆者認為,觀光資源(如地理奇觀、民俗風情、歷史景點等)的開發與整備雖有其重要性,但是相關單位卻忽視了「體育運動」在觀光發展中的重要性,尤其是近年來在國外風行的「運動觀光」(sport tourism)。

 所謂的運動觀光,簡單說,可分為實地從事運動者,例如到瑞士滑雪,到夏威夷衝浪、潛水,或是參與競賽;另外一種則是運動觀賞者,例如到日本、韓國看世界盃足球賽,到台灣來看世界盃棒球賽等。而這些觀光客在旅程中,也會有其他配套行程,例如去年到台灣看世界盃的國外球迷,在球賽過後,有些人到著名的夜市享受台灣小吃,到故宮去觀賞歷史文物等。所以筆者認為,要在幾年內提高來台觀光人數,體育運動是一個很有效的方式,而具體作法有四。

 一、舉辦大型運動賽會之效益,是有目共睹的。例如去年在台比賽的亞州盃與世界盃棒球賽,就吸引了國外許多球迷來台觀賽。再以中國大陸舉辦二零零八年奧運為例,根據其官方統計,增加的旅遊需求就可達一千七百億人民幣,並可造就一百五十萬個就業機會。當然,由於我國的運動競技實力,以及涉及政治上的問題,舉辦亞、奧運會在短期內恐無法達成。但在近期內,可舉辦如鐵人三項、棒球賽、東亞運、國際高爾夫球名人賽等國際賽會;在長期方面,則提昇我國運動競技能力,取得國際上支持,讓我國能取得世大運、亞運等賽會來台舉辦,帶動觀光人潮。

 二、爭取國外職業球隊(員)來台舉辦比賽(或移地訓練)。這次日本職棒六十年來第一次的海外比賽,不僅吸引國內大批球迷觀賽,也吸引大批日本球迷來台觀賽,無形中帶動觀光產業的發展。目前有許多國外的職業運動積極發展海外市場,例如美國的NBA 計畫將一些賽季的例行賽移師到香港、大陸、台灣等地。如果NBA 能在台灣舉行數場比賽,將可吸引部分亞洲地區的球迷來台觀賽。此外,如果能吸引一些國外著名職業球隊來台做移地訓練或友誼賽,亦可吸引該隊忠誠的球迷追隨球隊來台;此觀光效益,可從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春季訓練看出。

 三、地方上的觀光資源亦可藉由體育運動來帶動國際觀光人潮。在國外,例如尼泊爾的高山河流泛舟、南韓的滑雪、太平洋群島國家的海域觀光遊憩活動(如潛水、浮潛、衝浪板、滑翔翼等),都是很好的例子。事實上,台灣地區具有獨特地理型態,有高山又四面環海,且有離島,均有助於發展運動觀光。舉例來說,屏東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或日月潭國家風景區,待規劃後,就具有發展水域運動觀光的潛力;雪霸國家公園或玉山國家公園,非常適合發展高山運動觀光,如再能整合週遭觀光遊憩資源,則可成為套裝旅遊路線;而澎湖地區更可發展全面性水域運動觀光活動。

 四、地方上舉辦的運動賽會亦可帶動地方整個觀光發展。例如在梨山或新中橫舉辦的路跑 賽、日月潭的萬人長泳、台東與花蓮的鐵人三項賽,都吸引了大批人潮前往觀賞與消費(如住宿、民俗藝品、農產品等),當然也帶動地方觀光發展。事實上,這些地區每年固定舉辦的賽會,都具有高度的吸引力,而且規模不亞於其他國家地區固定舉辦的國際賽會。如能將其提昇,待整個活動發展日趨成熟,並整合地方觀光資源走向國際,將有助於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台。

 整體而言,台灣地區的確具有高度的觀光吸引力,但在規劃上,以及國際宣傳上仍有待加強。這過程需要許多政府、民間單位和學界參與。是否思考一下「體育運動」的正面經濟效果,而不是將它視為「文化」的一部分。

(作者為建國技術學院共同科助理教授、體育諍言社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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