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刑事偵查員 縣警局把關嚴

寧缺勿濫 術科三千公尺跑步測驗不及格全部不予錄取


記者陳崑福/綜合報導      【2002-01-05/聯合報/17版/屏東新聞】

屏東縣警局日前招考刑事偵查員,首次寧缺勿濫作法,術科三千公尺測驗不及格者全部不予錄取,由警政署依績分高低分發他轄刑事偵查員填補缺額,因此想當刑事偵查的警員,平常可得好好加強體能訓練。

縣警局刑事偵查員目前有十九人出缺,由於偵查員肩負地方治安重要任務,刑警隊辦理招考作業,有卅多名警員報名,筆試錄取十九人,有資格參加三千公尺術科體能測驗,跑進十六分鐘內才算及格,取得刑事偵查員資格。第一次測驗,有十二人未達及格標準。

縣警局何海民為鼓勵這些縣內優秀警員加入刑事偵查員行列,因此同意他們補測,經過補考,還是不及格;縣警局訓練課長王彰瑞昨天說,有的警員連續四次補測均不合格;有的第三次接到補測通知,知道自己體能無法過關,乾脆放棄。這些不合格者中有人三千公尺跑了廿二分鐘,明顯需要加強體能訓練。

縣警局人員指出,以往警員轉任刑事偵查員意願不高,刑警隊辦理甄選作業,擔心無法補足人員,影響治安維護工作;在學、術科考試,監考不很嚴格,有的人最後都能順利通過測驗,升任刑事偵查員。

何海民認為,目前民眾法律素養提高,犯罪型態複雜,刑事偵查員最有機會在第一時間接觸到民眾,素質、體能有必要跟著提升,因此指示訓練課這次辦理體能測驗,務必嚴格把關,採取寧缺勿濫原則,無法通過測驗者一律補測,未通過者全部淘汰。局長何海民指示人事室向警政署申請核撥外縣市刑事偵查員補足,並辦理報到。何海民期勉這十二位新報到的刑事偵查員,利用陌生臉孔優勢,全入投入這次鄉鎮市長、縣議員查察賄選作業,表現傑出者,可選擇未來的服務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