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腳丫會員大會及季大會

本會年度會員大會(簡稱年會)依照傳統於每年一月份擇地舉行,並由會長擔任總召集 人,會中決議及辦理事項如下:

(一)會長率全體工作幹部報告並檢討全年度會務推動情形。

(二)受理下年度入會報名。

(三)討論提案及臨時動議之議決。

(三)表揚有功人員,舉行頒獎儀式。

(四)以二年為一屆次,選舉下屆理事及監事。

本會每季大會(簡稱季會)原則定於每季季末擇地舉行,分為春(3至5月)、夏(6至8月)、秋(9至11月)、冬(12至2月)四季,因冬季季會與年會日期相近,得合併舉行。季會由會長擔任總召集人,會中決議及辦理事項如下:

(一)發送本會季刊。

(二)幹部工作簡報及下季活動預告。

(三)表揚當季表現優秀之會員,舉行頒獎儀式。

(四)秋季季會時,議決下個年度會費。

(五)臨時動議之議決。

 

註:為順利推動各項會務,除年會及季會之外,會長得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關人員舉行理監事會、臨時理監事會、幹部會議及工作檢討會議等,會議紀錄除函送相關單位及人員外,重要決議事項並由本會公告周知。